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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集裡那未被輪姦的女孩,懂得保留證據,其實還蠻聰明的。
兩個犯人沾沾自喜自己的企劃,一點悔意都沒有,
而且經驗老到,一附【叫律師來】的模樣確實讓人想吐。
這種人毫無疑問一定會再度犯案,無論被關的時候表現多良好,
保釋他們的心理醫師與律師一定都會強調他有悔意,
可是一方面,這難道不是兩位好心想讓他們有出獄機會的好人指導犯人演戲嗎?
演出有悔意,演出可以假釋的模樣去騙取大眾同情?

強暴犯為什麼讓女性痛恨欲決,讓被害者一輩子心理折磨?
我個人認為,是關於身體暴力+心理暴力的部份。
多數強暴犯除了用身體暴力制服被害者強行性行為,
還使用口語上的猥褻與高高在上的指證法去強迫被害者認同自己如犯案者所說一樣卑微。
所以這種雙重傷害是無限大的。
不是強暴犯說:【只是一時的衝動】
犯案時間短,不代表造成的傷害就少。

一面平滑的鏡子,敲一個痕,代表身體傷害,鏡子還能勉強維持原位原形。
再敲出另一個痕,代表心理傷害。
兩痕交叉,碎裂掉下來一片片都是無法彌補的傷口。
這些就是傷害。

而且強暴犯不只是強暴犯,他們使用暴力上越順手,
以後轉形成暴力殺人的所在多有。
怎麼能讓人不警惕?不為這個社會擔心呢?

希望那些法官律師八拉八拉等等去評審性犯罪者假釋機會的人,
能夠用更加嚴苛的標準去審視。
要不然,被害群擴大,社會治安更加敗壞,
這些人要付一定的附加責任才行。

醫院醫生都會被病人控告了,
法官律師等八拉八拉職業者,假釋犯人的人,
更應該負起連帶責任才行。


這是我個人一點淺薄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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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olfeagl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